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
8月6日,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局党委成员、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局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李波副局长主持会议并总结讲话。
会上,孙王勇副局长通报了驻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清查整改和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的建议函》主要精神;张启元副局长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主要精神;随会印发了《关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意见》《杨志强同志在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2021年纪检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及《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2021年监督执纪工作要点》主要精神,要求大家会后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纪委书记刘岩代表局纪委作了题为《知敬畏 存戒惧 守底线 按照新要求做好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警示教育讲话,提出了“三个高度警惕”和“四个坚决做到”,要求全局党员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律自警,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保障地勘中心工作,并对驻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清查整改和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的建议函》提出了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下一步重点工作。
李波在总结讲话时提出四点要求,他希望全体与会同志能够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明确整改任务,认真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一是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以上率下、抓好整改,将以案促改作为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性、严肃性,从思想源头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三是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四是增强法治意识,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把财务工作定位在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断提高带头依纪依规办事的自觉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及个人,严肃查处、坚决问责,有力保障全局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原文链接:http://zrzyt.qinghai.gov.cn/tcnf?vid=36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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