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印发《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二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系列决策部署,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乐山市印发《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共五个部分,二十条措施。
《措施》明确,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系列决策部署,稳住农业基本盘,全方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贡献乐山力量。
《措施》提出,要强化源头管控,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严控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加强补充耕地,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监测监管,从严从实督察执法。以高效有力的措施,确保耕地保护工作落地落实。
《措施》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共抓耕地保护的大格局;以全面推行“田长制”为契机,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统筹安排耕地保护项目建设及各类涉农资金,依法落实涉农补贴政策,加大相关人才培养和引进,为耕地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同时,加强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宣传引导,增强公众对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广泛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并将耕地保护工作执行情况作为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严格实行奖惩。
《措施》的印发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推动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周子琦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szdt/2023/2/17/435b6bbb0fef43aa8a346a67380ed0e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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