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农业农村局扎实开展饲料兽药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3-11-08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保障养殖户用药用料安全,净化饲料兽药市场环境,隆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的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及经营户开展饲料兽药假冒伪劣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执法人员对饲料经营户开展检查。通过查阅经营户的经营台账、入出库记录、销售记录表等方式摸清经营户的诚信经营情况,重点对经营户库房开展过期饲料、假冒伪劣饲料排查,同时对经营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截至目前,共检查饲料经营户18家,未发现经营过期饲料及假冒伪劣饲料的情况。
二是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兽药经营户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户GSP追溯系统录入情况,生物疫苗管理情况,是否经营过期及假冒伪劣兽药,着重检查经营户台账登记情况,确保销售的兽药产品有迹可循,实现兽药产品从出厂到销售全程可追溯,保障养殖户用药安全。截至目前,共检查兽药经营户13家,未发现经营过期兽药及假冒伪劣兽药的情况。
三是执法人员对生产企业的开展检查。执法人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联合环保、安监等单位对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企业生产车间、原辅料库房、检化验室、成品库房等重点单位逐一对照相关标准进行了细致地检查,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共排查企业安全隐患1处,企业已整改到位。执法人员对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在保障生产的同时要注重安全,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企业更应该对生产的产品质量把好关,严格执行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下一步,隆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大监管力度,构建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检打联动机制,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3/11/7/2aeda8c3afb84f958b612bcfb31a3a5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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